第二條山東省商務廳(以下簡稱省商務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
第三條省商務廳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貫徹黨中央關於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的工作要求,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執行業務領域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起草商務領域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定全省商務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模式和流通體制改革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建議。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二)負責推進全省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負責商務服務業管理,提出促進商務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制定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
(三)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資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四)制定全省規範流通領域秩序的政策。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成品油流通的監督管理。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的協調管理。推進商業領域信用建設,引導商業信用銷售。
(五)監測分析全省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和重要消費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重要消費品(糖除外)儲備的管理。按照規定負責重要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研究制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促進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發展。
(六)制定促進全省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外貿進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按規定審核、監督和管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不含糧食、棉花)的進出口計劃和配額。負責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的進出口,指導和協調大型成套設備的出口。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指導和管理全省加工貿易創新發展。
(七)負責牽頭制定全省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服務貿易,推進服務貿易促進平臺建設,促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承擔服務貿易統計工作。
(八)負責推進貿易政策合規相關工作,承擔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和協議的咨詢服務,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等相關工作,指導協調企業對進口產品發起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調查國外貿易壁壘和產業損害。指導和協調工業安全響應。按規定負責兩用物項和易制毒化學品的進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
(九)指導和管理本省的外商投資。制定全省吸引外資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按權限審批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有關法律、法規、合同、章程的執行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組織和指導招商引資工作。
(十)制定全省對外投資合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企業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不含金融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建設的監督管理。審核管理本省承擔的國家援外項目,推進援外工作的實施。管理多雙邊和外國非政府組織提供的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不包括金融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的贈款)。
(十壹)負責全省經濟開發區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評價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省經濟開發區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的審核和申報工作。
(十二)負責推進全省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負責聯系協調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規劃和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建設、監管和發展工作。
(十三)負責發展山東與有關國際經濟組織、外國地方政府、友好省(縣)、友好城市的經貿關系,建立聯系機制,組織相關工作。指導與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推進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的經貿合作,組織實施山東對臺直接貿易。
(十四)管理外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省非企業經濟組織駐山東代表機構。承擔國內外重大商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根據授權處理邀請外國商務人士來訪事宜。負責全省業務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推進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6)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進壹步推進審批服務便利化的決定,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壹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政府職能轉變,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優化政務服務。推進流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流通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完善流通供給體系,提高流通供給質量和效率;推動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優化貿易方式,培育新型貿易業態和模式,大力發展服務貿易,促進對外貿易平衡協調發展;積極融入“壹帶壹路”建設,加強開放合作,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推動形成全方位、寬領域、高水平的開放型經濟格局。
(十七)職責分工。
1.論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省商務廳作為商務部的授權機構,在授權範圍內負責糖、羊毛、毛條的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省發展改革委作為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授權機構,負責授權範圍內小麥、玉米、大米、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管理。
2.關於成品油的監管。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海關、稅務等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能嚴格審核成品油批發零售資質,嚴格查處非法調合油品、銷售假冒偽劣油品、走私油品、產品標簽不全、向汽車或摩托車銷售普通柴油等行為,加強成品油稅收管理。省商務廳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按規定查處成品油交易企業違法行為,維護市場流通秩序。省發改委負責保障油品供應,牽頭地方煉油企業爭取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和油品質量升級項目中央財政貸款貼息,支持企業升級轉型。由省工信廳牽頭組織煉廠產能整合改造升級,配合省發改委爭取大型煉化壹體化項目,申報進口原油使用資質。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加強成品油生產經營環境影響評價,加強對假冒偽劣成品油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對成品油運輸企業、車輛和人員的資質進行監督檢查,規範成品油運輸過程管理。省應急廳負責成品油安全生產和經營許可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省市場監管局負責成品油工業品生產許可和生產流通領域的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的計量監督管理;負責依法查處無證及相關無證生產經營和有關部門提請的成品油違法行為。
第四條省商務廳設以下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文電、會議、督查、信息、宣傳、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保等機關日常工作。,並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議和提案工作。負責編寫商業歷史年鑒。按照權限辦理因公出國(境)審批和邀請外國(地區)商務人士來訪。
(2)人事部門。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海外機構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全省業務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非公企業黨建相關工作。
(3)研究室。統籌協調全省商務部門改革。組織開展重點課題研究。組織制定全省商務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對外開放政策。對業務運行和信息發布進行綜合統計分析。起草重要的綜合性文稿。
(四)政策法規司(掛行政許可司的牌子)。組織起草商務領域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相關工作。負責辦公室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負責推進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業務系統政務服務規範化。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
(5)財務管理辦公室。承擔業務領域業務經費和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辦公室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組織指導辦公室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和內控制度建設。協調推進業務對口支援和扶貧協作。
(6)流通產業發展部。牽頭制定全省商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貿物流、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推進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制定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等特種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7)服務貿易和商業發展司。牽頭制定全省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服務貿易,推進服務貿易促進平臺建設,推進服務貿易示範區建設。負責國際貨運代理的管理和備案。承擔服務貿易的統計和分析工作。參與制定全省業務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貿易服務業和會展業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促進中小商業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8)市場秩序部。制定規範流通領域秩序的政策。推進商業領域信用建設,引導商業信用銷售。承擔相關業務舉報和投訴。研究制定醫藥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醫藥流通企業改革,促進醫藥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推進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建設。
(9)市場體系建設部。組織制定和完善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照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行業的監督管理。引導社區商業發展。
(十)市場運行與消費促進處(掛省繭絲綢協調辦公室牌子)。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照規定負責重要消費品(不含食糖)儲備管理和重要消費品市場調節的相關工作。負責重要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制定促進酒類流通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制定流通領域的消費促進政策。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成品油流通的監督管理。負責繭絲綢行業的協調和管理。負責國內貿易流通行業統計。
(11)電子商務辦公室。擬定全省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分析和評估制度。推進電子商務服務體系、產業園區和平臺建設,培育電子商務龍頭企業,推動電子商務普及應用。
(12)對外貿易辦公室。制定促進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制定外貿進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糧食、棉花除外)進出口計劃、配額及相關工作的審核、監督和管理。負責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的進出口,指導和協調大型成套設備的出口,監督和協調全省機電產品的國際招標。指導和監督交易會、展銷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率先打造國際自主品牌。協調推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指導和管理全省加工貿易創新發展。按規定對外國及港澳臺非企業經濟組織駐山東代表機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省外貿業務的統計分析。
(13)進出口公平貿易辦公室。負責促進貿易政策合規,並就世界貿易組織的相關規則和協定提供咨詢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與我省進出口公平貿易有關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等政策。組織協調涉及我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與應對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建立和完善進出口公平貿易信息庫。指導我省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助調查國外貿易壁壘和產業損害。建立和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和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建立貿易救濟援助制度,支持受損產業的恢復和發展。按照規定負責兩用物項和易制毒化學品的進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
(14)外國投資管理辦公室。指導和管理全省外商投資工作。牽頭制定全省吸引外資的發展規劃和政策;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合同章程的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牽頭省內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參與起草《山東省重點行業外商投資指導目錄》。協調處理國外投訴。負責全省外商投資的統計和分析。
(15)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辦公室。擬定全省對外投資合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對外投資合作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指導促進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對外勞務合作,負責對省內企業(不含金融企業)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對外承包工程和對外勞務合作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負責外派勞務人員權益保護。指導和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負責審核和管理我省承擔的國家援外項目,管理多邊、雙邊和國外非政府組織提供的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不含金融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贈款)。負責全省對外投資合作的統計和分析。
(16)開發區管理辦公室。負責全省經濟開發區的綜合協調、指導服務、考核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省經濟開發區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的審核和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經濟開發區的分類指導和動態管理工作。負責聯系協調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規劃和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建設、監管和發展工作。
(十七)規劃指導辦公室。負責起草自貿試驗區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監督檢查各片區實施情況。指導各區落實體制創新和改革試點任務。承擔與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的聯系協調及自貿試驗區的其他事務,協調解決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的重大問題。綜合評價自貿試驗區建設運行情況。發布自貿試驗區相關公共信息,組織自貿試驗區宣傳、培訓和交流。承擔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人:馬玲。
(十八)制度創新部。負責研究起草自貿試驗區管理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草案,研究提出自貿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的政策措施。組織研究自貿試驗區綜合改革、投資、貿易、金融、人才等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國際自由貿易園區和國內自由貿易試驗區的跟蹤分析和比較研究,總結評估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的經驗和做法,提出復制推廣創新成果的建議。指導和組織自貿試驗區試點經驗的復制推廣。
(十九)上合示範區服務協調辦公室。負責對上合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省級支持發展的政策建議。促進本省與上海合作組織國家的交流與合作,協調本省與上海合作組織國家地方政府的雙邊經貿關系。指導青島推進上合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建設。承擔對商河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工作的評估、監督和檢查。承擔省商河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建設領導小組服務協調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20)投資促進辦公室。參與制定全省吸引外資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實施國內外重大招商引資活動。推進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省和大洋洲的經貿合作,組織實施對臺直接貿易。協調與相關國家(地區)地方政府的多雙邊經貿關系。
(二十壹)歐美辦事處。指導和推動我省與主管國家(地區)的經貿合作,協調我省與主管國家(地區)地方政府的多雙邊經貿關系,牽頭組織實施我省與主管國家(地區)舉辦的重大經貿活動,負責與我國駐外使館商務參贊處(室)的業務聯系,承擔相關禮賓禮儀工作。
(二十二)亞洲司(掛山東省新經貿理事會秘書處牌子)。指導和推動我省與主管國家(地區)的經貿合作,協調我省與主管國家(地區)地方政府的多雙邊經貿關系,牽頭組織實施我省與主管國家(地區)舉辦的重大經貿活動,負責與我國駐外使館商務參贊處(室)的業務聯系,承擔相關禮賓禮儀工作。
(二十三)西亞和非洲。指導和推動我省與主管國家(地區)的經貿合作,協調我省與主管國家(地區)地方政府的多雙邊經貿關系,牽頭組織實施我省與主管國家(地區)舉辦的重大經貿活動,負責與我國駐外使館商務參贊處(室)的業務聯系,承擔相關禮賓禮儀工作。
政府機關黨委負責政府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和群團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
國外代表處:日本、韓國、東南亞、港澳、美洲、歐洲、大洋洲、東歐中亞、西亞非洲、北京上海代表處。
第五條省商務廳行政編制為177(含專職黨務工作人員)。1個主任,5個副主任;正廳級領導26人(其中總經濟師1,總會計師1,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副廳級領導43人(其中機關紀委書記1)。省級政府駐日本、韓國經貿代表處首席代表職位1(副廳級),駐東南亞、港澳、美洲、歐洲、大洋洲、東歐、中亞、西亞、非洲經貿代表處首席代表職位1(正廳級),駐北京、上海商務代表職位4個(正廳級、副廳級)。
第六條省商務廳所屬機構的設置、職責和編制另行規定。
第七條本規定由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會同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辦公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歷陽街6號
辦公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30-65438+下午2:00-1:00。
聯系電話:0531-5176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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