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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與會計的區別

審計與會計的區別在於:

1、產生前提不同。會計產生前提是加強經濟管理,核算和分析經濟活動;審計產生於經濟監督的需要;

2、兩者性質不同。會計反映監督生產經營的過程;審計審查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具有外在性和獨立性;

3、兩者對象不同。會計的對象是資金運動過程;審計的對象是會計資料和其他經濟信息所反映的經濟活動;

4、方法程序不同。會計方法體系包括會計核算、會計分析、會計檢查;審計方法體系包括規劃方法、實施方法、管理方法;

5、職能不同。會計的職能是對經濟活動過程的記錄計算、反映監督;審計的職能是監督、評價和公證。

審計與會計是兩種不同的但又有聯系的社會活動,審計的主要對象是會計資料及其所反映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會計資料是審計的前提和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