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如何寫會計分錄?
1、企業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時: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2、年末結轉盈余公積補虧時:
借: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盈余公積如何理解?
盈余公積是指各種積累資金,指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形成的、存留於企業內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積累。包括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
壹般盈余公積分為兩種:
壹是法定盈余公積。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積按照稅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別就在於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提取,後者則由公司自行決定提取。
彌補虧損的方式
1、企業發生虧損,可以用次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次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
2、企業發生的虧損,5年內的稅前利潤不足彌補時,用稅後利潤彌補。
3、企業發生的虧損,可以用盈余公積金彌補。
以稅前利潤或稅後利潤彌補虧損,均不需要進行專門的賬務處理,只要將企業實現的稅後利潤自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的貸方,其貸方發生額與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的借方余額自然抵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