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行政責任是指註冊會計師主要對委托人不提供會計資料,或要求其作虛假證明或不適當證明時及其它不合理要求時,未拒絕出具相關報告;在明知或應當知道委托人的會計處理違法、可能造成重大誤解或損害他人利益時,未予指明;因故意或過失提供虛假報告、泄露客戶商業秘密、未依法回避以及未按規定執業等其他情況承擔行政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包括會計責任以及審計責任。會計責任指的是企業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表存在隱瞞事實、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導致投資者損失的情況,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審計責任指的是註冊會計師接受委托進行企業的審計業務,應當對被審計企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發表正確真實的審計意見。
刑事責任是指註冊會計師在進行審計業務時,存在故意違約及過失導致反映虛假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的,並且存在嚴重的欺詐行為使投資者發生損失,應當追究註冊會計師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