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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賬收回會計分錄

壞賬收回時的會計分錄是:

1、計提壞賬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2、發生壞賬損失時: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3、收回已沖銷的應收賬款時: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準備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擴展資料:

1、企業在提取壞賬準備時,應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賬戶;貸記“壞賬準備”賬戶。

(1)如本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大於壞賬準備賬面余額的,應當按其差額計提,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賬戶;貸記“壞賬準備”賬戶。

(2)如應提取的壞賬準備金額小於“壞賬準備”賬面余額,應按其差額作相反會計分錄,借記“壞賬準備”賬戶;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賬戶。

2、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後作為壞賬處理,轉銷應收款項,借記“壞賬準備”賬戶;貸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賬戶。

3、已確認壞賬損失並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後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時,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賬戶,貸記“壞賬準備”賬戶;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等賬戶;貸記“應收賬款”等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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