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職工的股份支付是否屬於薪酬範疇,答案取決於支付方式。首先,如果企業以“現金”形式結算股份支付,這部分薪酬是計入職工薪酬範圍的。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是為了獎勵員工的服務,本質上是企業對員工勞動的直接報酬。
然而,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則不同,它不被視為直接的職工薪酬。這種支付方式涉及企業授予權益工具或者承擔以這些工具為基礎的負債,員工獲得的可能是股份或其他形式的長期激勵,而不是即時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會計準則第11號專門針對股份支付進行規範,區分了權益結算和現金結算的兩種類型,明確了各自的確認、計量和信息披露要求。應付職工薪酬的範疇更廣泛,包括工資、獎金、福利、社會保險等,與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有關。
總的來說,只有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才直接構成職工薪酬的壹部分,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則屬於企業對員工長期激勵的管理範疇。在計算企業工資總額時,應明確區分這兩類支付,以確保薪酬計算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