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銷售產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包裝費、運輸費、廣告費、裝卸費、保險費、傭金、展覽費、租賃費(不含融資租賃費)和銷售服務費、銷售部門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材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和其他資金。銷售費用是企業銷售成本的組成部分。
壹、本科目應明細核算銷售費用。本科目核算銷售物資和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產品質量保證預計損失、運輸費、裝卸費,以及銷售機構(包括銷售網點和售後服務網點等)的職工工資、業務費、折舊費等營業費用。)專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設。與銷售物資、提供勞務和設立專門銷售機構有關的,不符合《固定資產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等固定資產後續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財務)應將本科目改為“6601業務及管理費用”,核算企業(保險)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折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電子設備運行費、運鈔費、保安費、郵電費、勞動保護費、外事費、印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職工工資、差旅費、水電費、職工教育費、工會經費、稅金、會議費、訴訟費、公證費、咨詢費、無形資產攤銷和長期待攤費用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