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中的化學科目(科目代碼為315)需要使用具有對數和指數計算功能的科學計算器,沒有字典存儲和編程功能;如果考生準考證的招生單位說明中規定了允許使用計算器的自命題科目,則可以攜帶,否則按違規處理。
程序
凡符合報名條件,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網上提交報名,並在規定期限內持學歷證書、身份證和《報名表》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審核通過後,報名費成功,考前下載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