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熱愛祖國和社會主義,擁護中國* * *產黨;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愛崗敬業,身體健康,服從分配。
2.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為往屆畢業生。
3.戶籍要求詳見“崗位匯總”。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其中,報考人員畢業證書上標註的學歷和專業(專業方向)應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專業(專業方向)壹致。
5.身體健康,符合各招聘崗位要求(表中,30歲以下指1991歲165438+10月23日以後出生,35歲以下指198665438+10月23日以後出生,40歲以下指65438。
6.具備與招聘崗位相匹配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錄用: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正在受處分或者處於影響期內的。
2.涉嫌違法的人員正在接受司法調查。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5.提供虛假文件和材料。
6 .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