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與出納有什麽不同?
1、出納和會計職責不同,原則上要各幹各的活,當然這裏也有個互相的配合問題。 \x0d\2、出納就是憑會計做好的記帳憑證辦理收付款業務,沒有特殊情況,出納員不準憑原始憑證收、付款。所謂特殊情況就是會計不在,或急等收付款。 \x0d\3、會計要監督出納遵守現金結算紀律,尤其是庫存不要超儲,對多余現金及時送存開戶銀行。如果因為超儲,出現問題(被盜),會計也要承擔責任的。 \x0d\4、由會計負責經常清點庫存現金,要杜絕白條子頂庫現象。要做到帳實相符。 \x0d\5、如果企業的規模比較小,出納又管銀行,那麽要建立制約機制,兩枚預留銀行的印鑒(財務專用章和法人代表的名章),每人保管壹枚。每月要督促檢查出納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及時處理未達帳項。如果出納不會編制,那由會計編。 \x0d\6、還有未經會計同意,出納員不可作會計憑證,會計同意除外。但是會計對出納做的憑證要負責,要審核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