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最新版實施細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使用土地(包括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範圍包括:
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城市(不含市轄縣);
縣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
鎮是指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行政建制鎮的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因歷史習慣形成的自然集鎮);
工礦區是指市、縣(區)、鎮以外的大中型企業所在地。
第三條條例第二條所稱納稅人,是指在征收範圍內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所有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按照下列程序和規定確定:
(壹)凡持有縣級以上地方使用證書的,可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機關在批準征用土地文件中確定的土地面積計算,或按土地管理機關確認的其他權屬信息的土地面積計算,也可按本條例頒布前應存在的圍欄、房屋、道路、界樁等標誌為界,由納稅人如實申報使用土地面積。
面積計算由權威驗證機構確定。使用證發放後,按照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調整應納稅額。
(3)沒有土地證、征地批準文件或土地管理機關認可的其他權屬資料和無界地址的,納稅人首先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如實申報實際占用的土地(包括建築物、院落的基礎面積及其周圍適當的空地面積),由稅務機關核定應稅土地面積。使用證書發放後,根據證書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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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條例》第四條所稱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確定。
根據《條例》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本省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Xi安五毛錢到五塊錢;
寶雞市、鹹陽市、銅川市四角至三元;
漢中、渭南、韓城、延安、榆林、商州、安康為三角形至二進制;
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兩角至壹元。
第六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在本辦法第五條所列稅額幅度內,根據當地市政建設、經濟繁榮程度和地理位置,將當地土地劃分為若幹等級,並規定各等級每平方米年稅額標準,報省稅務局批準執行。
根據《條例》第五條的規定,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經濟落後地區縣、鎮土地使用稅的適當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得超過《條例》第四條規定的最低稅額的30%。
第七條下列土地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
(壹)機關、團體和軍隊占用的土地;
(二)財政部門撥付的單位占用的土地;廠礦、行政事業單位和個人開辦的學校、醫院(診所)、幼兒園(托兒所)、養老院的營業用地(不包括職工生活、住房用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帶、城市防洪、排洪工程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業、林業、牧業、漁業的土地;
(六)經批準采伐整治的土地和改造後的廢棄土地,從使用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稅八年;
(七)根據土地使用稅管理權限,經陜西省稅務局批準需要給予減稅或免稅照顧的其他土地。
第八條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機關、人民團體和軍隊自用土地,是指這些單位的辦公用地和公務用地;
事業單位自用土地是指這些單位的業務用地;
宗教寺廟占用的土地,是指用於舉行宗教儀式等活動的土地和宗教教職人員居住用房占用的土地;
公園、風景名勝區占用的土地,是指供公眾參觀的用地及其管理單位的辦公用房。
上述單位的營業用地、除自身經營活動以外的生產經營用地(包括工商企業的生產用地)和其他用地(包括上述單位的生活區用地)不在免稅範圍內,應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綠地是指城市園林部門為美化城市而建設的街、河(湖)濱綠地,以及保護和改善城市環境的各類防護林帶綠地(不包括納稅人生產生活區內的專用綠地)。
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的土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專業生產的土地,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場地和生活辦公用地。
第九條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人民團體,是指由國務院授權的政府部門設立或者登記,由行政經費資助的各類社會團體。
撥付行政經費的單位,是指由財政部門撥付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或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包括自收自支、自負盈虧的事業單位。
第十條根據《條例》第八條規定,本省土地使用稅每年征收壹次,土地使用稅在每年4月和10月各征收半年。
第十壹條土地使用稅由納稅人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納稅人使用的土地不在同壹稅務機關征收範圍內的,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各級土地管理機關應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土地使用權權屬資料和有關單位、個人使用土地的證明文件復印件,以供審批。
第十二條本辦法不適用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
第十三條土地使用稅的征收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和《陜西省稅收征收管理實施辦法》及其有關規定執行。
納稅人應當按照《條例》和本實施辦法的規定,憑土地管理機關核發的土地使用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據實辦理納稅申報登記。新征用的土地應當自批準征用之日起30日內申報登記。納稅人地址變更,土地增減
、土地使用權轉讓等。,應當自變更、增減、轉讓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登記。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陜西省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實施辦法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施行。
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照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和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稅土地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
壹般規定每平方米年稅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到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
例:五臺鋼鐵進出口公司擁有自用房產原值60萬元,允許20%扣稅,年房產稅稅率為1.2%;汽車2輛,每輛年稅300元;貨車3輛,凈噸位15噸,每噸年稅60元;占用土地面積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稅額6元;稅務機關規定,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季末後10天內繳納,本月所有應納稅額以10月1天計算。
每月應納房產稅=5760/12=480(元)
每月應繳納的車船使用稅=3300/12=275(元)
每月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1500?6/12=9000/12=750(元)
根據計算結果,提取應繳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管理費稅金1505
貸:應交稅費和應交房產稅480。
應交稅費應交車船稅275
應交稅費為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的作用及減免規定
目前土地使用稅只在城鎮和城鎮以上的城市征收,所以稱為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土地使用稅的目的是保護土地資源,使企業節約土地。
征收土地使用稅的職能具體包括:
(1)可以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節約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可以調節不同地區土地資源差異造成的級差收益;
(3)為企業和個人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根據稅法規定,建築企業可享受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優惠包括:
國家稅務局、土地管理局、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
(二)企業開辦的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其土地能與企業使用的其他土地明顯區分的,比照財政部門資助的事業單位占地,可免征土地使用稅。
(三)按照規定,企業已經繳納耕地占用稅的,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壹年後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在此之前不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但征用非耕地不需繳納耕地占用稅的,從批準征用的次月起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此外,現行稅法還規定:
地方稅
(2)荒山、林地、湖泊等未利用的區域。範圍內的企業,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批準,暫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納稅人繳納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全年減稅不足65438+萬元的,由當地財政局、地稅局審核,報省財政廳、地稅局審批;65438+萬元以上的,由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稅務局審核,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批準。農業企業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應征收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