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的工作原理:
要想讓計算機工作,就得先把程序編譯好,然後通過輸入設備送到內存中保存,也就是程序存儲。然後就是執行程序的問題。按照馮·諾依曼的設計,計算機應該能夠自動執行程序,執行順序歸結為壹條壹條執行指令。
①取指令:從內存中的壹個地址取出要執行的指令並發送到。
中央處理器
內部指令寄存器被臨時存儲;
②解析指令:將存儲在指令寄存器中的指令發送到指令寄存器中,翻譯指令對應的微操作;
(3)執行指令:解碼器根據指令向各部件發出相應的控制信號,完成指令中規定的操作;
④準備下壹條指令,即形成下壹個指令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