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農村財務管理體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
眾所周知,在農村整個村委就是以村支書或者村長為核心,幾乎在村中有事,只要得到村長或者村支書的認可就好,沒有逐級審批這個過程,所以村幹部的行為也沒用相關的制度來約束,容易造成村幹部之間相互遮掩,形成貪汙行為,從中謀取私利。
1.2 農村財務管理公開化、透明化程度較低
在農村,相對而言文化水平能力偏低,管理水平也不高,所以在財務管理方面也會存在壹些不足之處,大部分的村級財務管理部門幾乎不會實行將賬目公開,使其透明化,讓村民來監督財務問題。盡管存在公開,都只是壹些小問題,農民並不能了解與自己實際相關的財務問題,導致村級財務假公開的現象。
1.3 財務管理中執行財務制度不嚴
存在這樣的現象:村幹部直接經手現金收支;會計不僅能核算,還能夠進行記賬,出納還能夠接觸票據;財務管理部門總存在壹些空白的支出,且該支出比實用之處還多;在選舉村幹部時,不能秉持公平的原則,選舉最適合該職位的人才,而是任人唯親,導致財務管理部門貪汙現象嚴重。
1.4 村財務人員素質低,會計業務水平不高
在招聘村級財務管理部門人員時,招聘的目標不明確,該部門的工作人員是必須具備會計基礎,有會計資格從業證書才能夠上崗的,但是在村級財務管理部門招聘時,沒有要求專業技能,導致該部門的專業化技術不夠,財務管理能力不夠,業務水平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