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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社會保險費、應記入會計的什麽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職工薪酬

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

(壹)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職工福利費;

(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四)住房公積金;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六)非貨幣性福利。這是指企業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自己擁有的資產或租賃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醫療保健服務,或者向職工提供企業壹定補貼的商品或服務等。

(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擴展資料:

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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