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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公司】實用會計技能

什麽是賬戶?

從記賬開始到結算的全過程以及其中的各個環節稱為記賬,是指會計人員進行會計處理的過程,壹般從填制憑證開始到編制報表結束。如何更加準確合理地處理各項業務,成為很多會計人員的必修技術。

除現金賬戶、銀行存款賬戶、總賬外,至少應有壹個三欄式賬戶(如登錄交易)和費用賬戶(即多欄式賬戶,17欄或13欄均可)。固定資產較多的,還應當有專門的固定資產賬簿。如果是制造企業,也要有生產成本賬。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壹切實行獨立核算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必須設置下列法定會計賬簿,並保證其真實、完整。

對不同納稅人的做賬要求和建議;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按照規定設置總賬、明細賬、日記賬等輔助賬簿,其中總賬和日記賬必須采用定制形式。

生產經營規模小、沒有建帳能力的個體工商戶,可以聘請註冊會計師代為建帳和辦理帳務;聘請註冊會計師或者主管國稅機關認可的會計師有實際困難的,經縣(市)以上國家稅務局批準,可以按照國稅機關的規定設立收支憑證粘貼簿、購銷登記簿等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當自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十日內,按照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分別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

2.使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健全的會計制度,能夠通過電子計算機準確、完整地計算其收入和所得額的,電子計算機存儲和輸出的會計記錄可以視為會計賬簿,但應當按期打印成書面記錄,並保持完整;會計制度不健全,不能用電子計算機正確、完整地反映收入和收益的,應當建立總帳和其他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帳簿。

3.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十五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國稅機關備案。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使用計算機記賬的,應當在使用前將其記賬軟件、程序、使用說明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國稅機關備案。

當然,會計制度在設置匯總審計科目的企業科目時,要遵循從原始憑證——會計憑證——明細賬——總賬——報表的順序。在符合會計制度的前提下,還要考慮企業的管理角度,既要方便用戶查詢相關信息,又要簡單明了。

收入的確認應當符合會計的有關規定。在實際操作中,應該是企業和客戶核對無誤,同時開具銷售發票。

現金收支原則上應符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對於有發票的銷售,盡量通過銀行收款和付款。

另外,編輯建議,微創業者的賬目可以委托給有資質的專業機構,每年的費用只要幾千元,既能保證專業性,又能節省不少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