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以抵銷付款分錄
對於收到票據的壹方,企業應向另壹方收取款項。對方以銀行承兌匯票支付的,企業收到票據時計入應收票據賬戶。條目是:
借方: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對於付款方,這應抵銷應付賬款的金額,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賬款
貸項:應付票據
銀行承兌匯票壹式三份。第壹聯為卡片,由受理行留存作為底卡;二是收款人銀行向承兌銀行收票時,會對同業往來賬戶進行傳票;第三聯為存根聯,由簽發單位準備相關憑證。
什麽是應付票據?
應付票據是指出票人出票,承兌人承諾在壹定期限內支付壹定金額的書面證明。在我國,應付票據是在商品購銷中因使用商業匯票結算而發生的。
應付票據是負債,企業應通過“應付票據”科目核算應付票據的發生和支付。在本科目中,出借人登記已簽發承兌的票據的面值,借款人登記已支付的票據金額,余額在出借人,反映企業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的面值。
銀行承兌匯票的特征
1,金額起點不限;
2.銀行是主要債務人;
3.客戶必須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
4.繳費年限最長為6個月;
5.收款人可以在票據到期前向銀行申請支取票據;
6.在票據有效期內可以轉讓;
7、對於買方來說,使用銀行承兌匯票不需要支付現金,即完成了貨款的支付,相當於從銀行獲得了壹筆低成本的資金,這就是銀行承兌匯票的融資功能;對於賣方來說,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之前,也可以通過向銀行申請貼現來獲得資金。
8.持票人可以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給其他債權人;
9、只在單位之間使用;
10,同城和異地都可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