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還多余款項的分錄處理
企業退還多余款的分錄處理壹般有兩種情況
1、當發生銷貨行為,退還購貨單位多余款項
借:預收賬款
貸:銀行存款
2、當發生購貨行為,收到銷貨單位所退回的多余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預付賬款
3、退回多余款項
收到退款方退還的多余款項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支付退款方:
借:其他應付款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預收賬款指企業向購貨方預收的購貨訂金或部分貨款。壹般包括預收的貨款、預收購貨定金等。預收賬款的期限壹般不超過1年,通常應作為壹項流動負債反映在各期末的資產負債表上,若超過1年(預收在壹年以上提供商品或勞務)則稱為“遞延貸項”,單獨列示在資產負債表的負債與所有者權益之間。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在日常核算中,預付賬款按實際付出的金額入賬,如預付的材料、商品采購貨款、必須預先發放的在以後收回的農副產品預購定金等。對購貨企業來說,預付賬款是壹項流動資產。預付賬款壹般包括預付的貨款、預付的購貨定金。施工企業的預付賬款主要包括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等。
其他應收款的核算內容
其他應收款的核算內容: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