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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會計怎麽核算工資?

受疫情影響,企業復工延遲,延遲復工期間工資該如何核算?對於未能及時返崗的員工該如何發放工資?員工按時復工工資怎麽算?這些問題,作為會計人員,妳都理清了嗎?下面壹文將為大家詳細介紹疫情期間會計怎麽核算工資?

內容導航疫情期間員工工資核算在家辦公工資發放問題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核算職工待崗期間工資發放

疫情期間員工工資如何核算?

(壹)員工未能按時復工,工資如何發放?

1.因受疫情影響被隔離無法按時復工的

國家發布政策規定,公司不能以勞動法為由與該職工解除合同,應當按正常工作勞動,正常支付工資直至隔離期解除。

2.因受疫情影響(封城、封路)無法復工的

(1)已在公司工作滿壹年以上的員工:優先考慮年休假,年休假期間是帶薪的,工資正常發放。

(2)剛畢業、剛入職或者是年假已用完的員工(工作時間不滿壹年的或者年假休完的):沒有年假或者年假休完的,根據國家發布的穩崗政策,公司安排輪崗,工資支付待崗生活費用。

(二)員工按時復工,工資如何發放?

1.正常復工:和平常壹樣,公司正常給付工資

2.復工後需外出辦事(出差):也是按照正常工資給付

3.與員工協商後的彈性工作(比如在家辦公、遠程辦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等)

(1)調整薪酬:按照協商後的新標準給付職工工資

(2)輪崗輪休:按照實際工時給付工資

(3)縮短工時:按照實際工時給付工資

(4)待崗:待崗生活費用

延遲復工期間工資如何核算?

因支持疫情的防控工作,大多數省份都宣布了關於企業復工延遲的決定。規定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復工。這時候工資怎麽算呢?

以廣東、福建地區為例,如果企業因符合不受延遲復工的限制,安排職工進行工作,那麽對於職工工資,應當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支付。如果企業在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對於補休不作安排,則應當支付職工兩倍工資。

疫情期間在家辦公工資如何發放?

根據人社部等印發的《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我們可以了解到延期復工,在家上班關於員工工資發放問題,企業應當按照勞動者正常工作期間支付工資。

北京市人社局作出明確指示,企業若是要求員工以網絡、電話等遠程辦公形式在家上班,則工資計算應當按照員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為標準。

江蘇也對“疫情期間,員工遠程在家辦公的工資計算”作出了明確指示,如果企業要求員工在家通過遠程辦公形式正常辦公,則企業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標準支付職工相應的勞動報酬。

綜上所述,延期復工,在家遠程辦公工資應當按正常上班期間工資標準進行發放。

職工待崗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通過《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可知:

如果職工因疫情影響,延遲復工或者仍未返崗期間,相應休假已經用完仍然不能正常上班的職工。企業應當以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的相關規定為原則,與職工進行溝通協商。

根據相關規定,壹個工資支付周期內,企業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薪金為標準,依法支付職工工資。如果已經超過了壹個支付周期,則應當依法發放相應生活費。

各個地區生活費標準有所不同,因此職工到手的實際生活費也會有所差異。比如:北京規定,職工待崗期間,企業應當以“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為標準,進行職工待崗期間工資的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