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體會計分錄是:
借:低值易耗品-熱水器
信用:現金
3.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65,438+00元以上不滿2,000元,或者使用壽命不足壹年,不能作為固定資產使用的人工材料。它類似於固定資產。它可以在生產過程中多次使用,而不會改變其物理形態。使用時也需要保養,報廢時可能還有殘值。由於其價值低,使用壽命短,所以采用簡單的方法將其價值攤入產品成本。
四、低值易耗品攤銷的主要方法有:
1.壹次性攤銷法:
壹次攤銷法是指將低值易耗品的價值壹次性轉入產品成本的方法。這種方法適用於價值低、使用壽命短或易破碎的物品,如玻璃器皿。采用這種方法攤銷低值易耗品價值時,必須嚴格控制其最高單價和適用品種,否則會影響各期產品的成本負擔,影響低值易耗品在使用中的管理,防止損失浪費。
2.攤銷方法:
分期攤銷法是根據低值易耗品的原值和預計使用壽命,按月將低值易耗品的價值攤銷到產品成本中的方法。攤銷期限壹般不超過壹年。這種方式適用於期限較長、單位價值較高或壹次性領用數量較多的低值易耗品。
3.五五攤銷法:
五五攤銷法又稱50%攤銷法,是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按價值的50% (50%)攤銷,在報廢時按價值的50%(扣除殘值後)攤銷。采用這種方法,低值易耗品在賬面上保持其價值的壹半,直至報廢,說明在用的低值易耗品占用了壹部分資金,有利於實物使用的管理,防止大量表外物資的出現。這種方法適用於每月領用和報廢相對平衡的低值易耗品。如果壹次領用的低值易耗品數量較多,為平衡產品成本負擔,可將攤銷額先計入待攤費用,再分期攤入產品成本。
4.凈攤銷法:
凈攤銷法是根據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凈值和規定的月攤銷率(壹般為10%)計算月攤銷額,計入產品成本的方法。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凈值為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計劃成本扣除累計攤銷後的余額。采用這種攤銷方法,從單項低值易耗品的角度來看,隨著使用年限的推移和攤余價值的降低,各期的攤銷額也隨之降低。在報廢之前,會保留壹些未攤銷的價值,有利於對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進行管理和監督。與五五攤銷法相比,其產品成本負擔更為合理。因此,這種方法適用於種類復雜、數量較大、難以按件計算攤銷額的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