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準則規定,開辦期間的費用壹律在發生時直接記入當期期間費用,而不像原會計制度那樣,記入待攤費用或長期待攤費用,將來投產時再攤銷。因此上述費用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貸: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 應付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