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不斷豐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提高繼續教育質量,為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提供便利,根據《雲南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雲財規〔2019〕1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進壹步做好全省會計人員網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雲南省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含中央駐滇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或不從事會計工作但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可自願選擇網絡繼續教育方式參加繼續教育,也可選擇《實施辦法》規定的其他形式參加繼續教育。
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網絡繼續教育機構提供的公需科目包括法律法規、理論政策、職業道德、管理技能、智能財務、信息技術、人文歷史等基本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會計職業道德、財稅金融、會計法律法規等專業知識。
三、會計人員參加網絡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學分折算辦法在課程設置中明確。對會計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應取得的學分,可以單獨選擇參加網絡繼續教育完成,也可以選擇《實施辦法》規定的其他繼續教育形式完成。參加網絡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省範圍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後年度。
四、為確保網絡繼續教育質量,省財政廳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5家網絡繼續教育機構為全省會計人員提供網絡繼續教育服務。會計人員可通過登陸雲南省財政廳門戶網站(/)在線服務—會計管理—繼續教育在線學習,自行選擇網絡繼續教育平臺參加繼續教育。
五、省財政廳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會計人員能力框架,指導網絡繼續教育機構完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科目。各州(市)、縣(市、區)財政局會同本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和指導本轄區會計人員自願參加網絡繼續教育。
六、會計人員參加網絡繼續教育的,由網絡繼續教育機構提供培訓情況和考試考核結果。省財政廳負責統壹登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各州(市)、縣(市、區)財政局負責管理和檢查本轄區會計人員完成繼續教育情況。對未完成信息采集的會計人員,在完成信息采集後才能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七、會計人員應在當年完成本年度繼續教育。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可在次年6月底前通過網絡繼續教育方式完成繼續教育並取得相應學分。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與省財政廳會計處、會計服務中心聯系,聯系人及電話:陸靜,0871-63957215。
2020年雲南楚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登錄入口:雲南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