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初級會計考試報名2023年2月15日到2月28日12時截止。
1、初級考試報名時間:2023年2月15日-2月28日12時截止,繳費截止時間2月28日18時。
2、初級考試考試時間:5月13日至17日考試,***4天,分10各批次。
3、報名資格審核方式:考後資格復核。
4、廣東2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條件,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沒有嚴重的違反財經的紀律行為
(3)喜歡熱愛自己的職業和工作,具備會計相應的職業技能和專業知識
5、學歷條件:
參加初級考試的人員,應具備國家教育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6、初級會計職稱報名報考地特殊要求:
部分省市要求報考人員要提供居住證或社保證明(針對非本地戶籍人員);比如北京、上海要求有居住證或社保證明。
部分省市要求報名前完成信息采集,資格審核完成之後才能報名繳費;比如陜西、山西、內蒙古、廣東等地區需要先完成信息采集,才能報名初級。特別註意:新疆、兵團的考生需要完成報名當年的繼續教育,才能報名參加初級會計考試。
初級會計合格標準: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每門滿分100分,各科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均以考試年度當年標準確定,壹般為60分及格。各科目每類試題每小題得分均在試卷中規定。評分均按試卷及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的規定執行。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於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題型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101號),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每類試題及每小題分值均在試卷中規定。
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為客觀試題,必須按規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規定位置填塗,否則,答案無效。
計算分析題、簡答題、綜合題為主觀試題,必須用黑色、藍黑色、藍色字跡簽字筆、鋼筆或圓珠筆在答題紙上規定區域答題,否則,答案無效。
實行網上評卷的地區,客觀試題必須按規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規定位置填塗,主觀試題必須用0.5到0.7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在答題卡上規定區域答題,否則,答案無效。
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下每小題若幹備選答案中,有壹項或多項備選答案是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全部選對得滿分,少選得相應分值,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其他類試題評分原則與往年相同,按相應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規定執行。 其中判斷題每小題判斷正確的得1分,答題錯誤的扣0.5分,不答題的不得分也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