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與出納的關系是壹種分工合作的關系,主要表現為:會計憑證作為會計憑證,必須按照壹定的順序在出納、明細賬核算、總賬核算之間傳遞。他們互相使用對方的會計數據,* * *是完成會計任務不可或缺的。同時又相互牽制。出納的現金,存款日記賬和總賬核算的現金和銀行存款,總賬及其明細賬,明細賬中的證券賬戶和出納賬戶中對應的證券賬戶,都是金額相等的。這樣,出納、明細賬會計和總賬會計必須相互核對賬目,保持壹致。會計工作必須管錢管賬。出納人員不得負責審核和保管會計檔案,也不得負責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賬目的登記。總賬會計和明細賬會計不準管錢管事。
還有壹些:1。會計的職責是記賬、記賬和報告。我們的會計在這裏無事可做,但是他在月底很忙。平時他只是做轉賬憑證,做賬。
2.我以前是收銀員。我經常做的是填寫收付憑證,輸入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偶爾去銀行查壹下錢,每個月去國稅局報稅。
3.員工提交報銷時,自己填寫報銷單,然後去找會計審核。審核完後,收銀員會給錢。出納會根據報銷單做憑證。
4.嚴格來說,制作會計憑證是按日期進行的。如果是收款憑證或付款憑證,最好按日期制作,因為日記賬要隨時出。至於轉賬憑證,可以由會計或者出納來做。
具體分工要看各個公司怎麽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