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賬,稅務機關會對妳實行核定征收方式,壹般為定額征收,也就是每月交納固定數額的稅款。
由於妳是需要領發票,也可能按照妳的開票金額實行定率征收。
具體怎麽征,由稅務機關決定
問題二:個體工商戶用不用做帳? 個體工商戶不是壹般納稅人,只是小規模納稅罰的話每月可以不做賬的,個體戶需要繳稅金是固定不變的,壹般做賬也只是查賬征收,或者老板經理的想法,如果做的話,要先建立完整的帳套系統,關鍵看妳們公司是手工記賬還是會計電算化引入模板建立帳套了,收付款項需填制會計憑證然後登賬簿做賬,月底要做會計報表,年末做資產負債表、利潤分配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如果要做帳最好還是壹般納稅人好,小規模企業做賬都是公司請會計師事務所的 *** 會計做賬。
問題三:註冊個體工商戶都需要做賬報稅嗎?可以不賬報稅嗎?還有每個月都需要報賬嗎? 200分 回答:1.
個體戶沒有領發票,每個月需不需要做賬報稅有兩種情況:
看稅務登記時,核定的是查賬征收,那壹定要做賬報稅,買沒買發票都要正規設賬的。如果不知道自己稅收征收形式,可以打電話問專管員。
如果稅務登記時,核定的是查定征收的企業,稅收都是核定的,可以不用建賬的,直接按稅務核定的數額交納就可以了。
2.工商戶定額稅,就是營業稅,
首先,個體戶的稅收定額標準決定於當地當期稅收任務。
然後,根據歷年固定工商戶(主要指查賬征收的企業和較穩定的私營企業)的稅收征收情況,預測當年可收的固定稅收。
其次,當年稅收任務減去固定工商戶的預測稅收,再減去預計的臨時經營的另星稅收,就是個體工商戶的應收繳的稅收。
最後,對個體戶劃分不同的行業,再根據同壹行業不同地段,不同經營規模來確定定額稅(雙定稅)的等級,比如,經營家電的有四個等級,每個等級各為多少定額稅,經營煙酒食品的又有多少,定額稅多少等。這不同行為,不同地段或規模計算評定的等級稅全部加總,至少等於稅收計劃中的個體工商戶的稅收。
以上是對於稅收雙定的壹種通行的做法,但實際操作時有很多變通,比如妳與稅務專管員有關系,或是有上面的領導打招呼,或是妳行賄了,還有其他的壹些情形,這樣定額稅都可以少很多,甚至可以幾年不用繳稅的。當然這是稅收管理的漏洞,不是人人都可以享受的
3. 各地的稅務政策都不太壹樣,可以具體咨詢壹下當地的稅務機關....從事零售個體工商戶五千元以下是免稅的. 如果妳的定額是三萬的話 不管妳有沒有收入最少也要按三萬定額申報繳稅。
問題四:個體工商戶要不要做賬 要不要做帳,要根據需要來決定。
如果老板需要知道每月的詳細開支和經營情況,可以單獨設置流水帳,不需要做報稅的正規外帳。
如果老板知道每月的大概收支,不想知道詳細的經營狀況,不需要做帳。
問題五:個體工商戶該怎麽交稅,需要請人做賬嗎? 50分 個體戶壹般都是核定征收,不像公司壹般都是查賬征收,因此不需要做賬,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對於個體戶的優惠政策規定,只要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都屬於免征的範疇,也就是說不需要繳納任何稅款。
問題六:已經註冊的個體戶需要做賬嗎? 做賬是需要納稅和有合夥人才做賬,個人可做可不做,做賬只是為了更直觀的了解這個月的盈利點。
問題七:個體工商戶需要做帳嗎? 個體工商戶壹般是定額收稅,對外不需要做帳,當然自己可以做本現金日記賬和存貨分類賬。
問題八:請問個體工商戶的財務帳怎麽做?是和企業壹樣的嗎?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和《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1997]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通知略)
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個體工商戶的稅收管理,促進個體工商戶加強經濟核算,使個體經濟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務院關於批轉國家稅務總局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稅收征管強化查賬征收工作意見的通知》,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並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應按本辦法的規定,建立、使用、保管賬簿和憑證,但依法經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可以不設置賬簿或者暫緩建賬的個體工商戶除外。
第三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個體工商戶應設置復式賬:
(壹)2人(含2人)以上合夥經營且註冊資金達到10萬元以上的;
(二)請幫工5人(含5人)以上的;
(三)從事應稅勞務月營業額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銷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
(四)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設置復式賬的其他情形。
建立復式賬的個體工商戶應按《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設置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日記賬等,進行財務會計核算,如實記載財務收支情況;成本、費用列支及其他財務核算規定按照《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執行。
第四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個體工商戶應設置簡易賬:
(壹)請幫工在2人以上5人以下的;
(二)從事應稅勞務月營業額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銷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
(三)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建簡易賬的其他情形。
建立簡易賬的個體工商戶應建立經營收入賬、經營費用賬、商品(材料)購進賬、庫存商品(材料)盤點表、利潤表,以收支方式記錄、反映生產經營情況並進行簡易會計核算。
第五條 依法經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可以不設置賬簿或暫不建賬的個體工商戶,應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商品進銷存登記簿等。
第六條 復式賬簿中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總分類賬必須使用訂本式,其他賬簿可根據業務的實際發生情況選用活頁賬簿。簡易賬簿均應采用訂本式。
第七條 建立復式賬和簡易賬的個體工商戶應向主管稅務機關購領統壹格式的賬簿、憑證;設立賬戶、啟用賬簿時應事先送主管稅務機關審驗蓋章。
第八條 建賬戶必須按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規定辦理賬務,不得塗改、撕毀、挖補。
第九條 賬簿和憑證(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要按發生的時間先後順序填寫、裝訂或粘貼。
第十條 建賬戶對各種賬簿、憑證、表格必須保存10年以上,銷毀時須經主管稅務機關審驗,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批準。
第十壹條 建立復式賬的個體工商戶在辦理納稅申報時應按規定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有關納稅資料。月度會計報表應於月份終了後6日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在年度終了後30日內報出。
第十二條 個體工商戶可委托經稅務機關認可的稅務代理等社會中介機構及其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代辦有關建賬事宜。聘請財會人員建賬應填報《個體工商戶聘請財會人員代為建賬申請審批表》,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後實施。
稅務機關應加強對代理建賬人員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培訓考試,合格者準予代理建賬記賬;對在代理建賬記賬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或者考試不合格的,取消其代理建賬記賬資格,不準代辦賬務。
第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經稅務機關批準並按照稅務機關......>>
問題九:個體戶怎麽做賬 個體工商戶壹般是不需要做賬的,就做個流水賬就可以了,除非妳規模比較大。 如果要做的話就參照小企業會計制度做,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庫存商品明細賬、明細分類賬(含固定資產賬、費用賬、往來賬)就可以了。 如果稅務部門沒特別要求就可以不用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