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會計從業資格跨省轉移
(1)跨省轉移
提供材料:
1.身份證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轉移登記表(表6)
4.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跨省轉移
提供材料:
1.身份證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 .《江蘇省會計從業資格轉崗登記表》(表5)(如有工作單位,需加蓋單位公章)
4.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轉移登記表(表6)
5.調任後從事會計工作的,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出具的會計工作證明和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6.調離後不從事會計工作的,須提供戶籍證明(居住或暫住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