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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廠家進貨會計分錄

1、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向廠家進貨且取得對應發票時,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科目)

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2、壹般納稅人企業向廠家進貨且取得對應發票時,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向廠家進貨,應根據企業性質計入對應科目。企業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則應通過“原材料”科目或“庫存商品”科目進行核算;企業屬於壹般納稅人的,其涉及的進項稅額還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進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