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政務,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起草、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文秘、檔案、信訪、保密、綜治、調研、信息、宣傳、外事等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負責全系統組織、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出國人員的政治審查;承擔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全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職工醫療保險和計劃生育工作。
(3)監理辦公室:
負責監督全市地稅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機關的決議、指示;協助黨組做好全市地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及隊伍建設工作。
(4)政策法規科:
正確執行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做好執法監督、執法檢查、涉稅調查處理、重大案件查處、行政復議審查、聽證、應訴、賠償等省市局安排的工作。
(5)計劃及財務管理組:
負責稅收計劃的編制和分配,分析和檢查稅收計劃的執行情況。組織稅款的及時入庫;落實會議和協調工作制度;組織稅務會計進行稅務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源調查計算、重點稅源監控管理、稅票管理;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財務、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管理,制定相關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內部審計。
(6)收集管理部分:
正確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發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做好稅收征收管理和規章制度的實施工作。
(7)所得稅管理科:
正確執行所得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做好所得稅政策管理、所得稅優惠政策管理、涉稅調查處理、減免稅受理以及省市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地方稅務管理科:
正確執行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做好地方稅收政策管理、減免稅政策管理、涉稅調查處理以及省市局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