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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學習的會計基本前提在哪些會計法律條款中體現

會計基本前提就是會計四大假設: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貨幣計量。

在《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註冊會計法》,《總會計師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工會會計制度》等法律中體現。

會計基本前提條件是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是指會計核算工作賴以存在的前提條件,亦稱會計假設。

會計基本前提包括的內容有以下:

1,會計主體。在會計主體前提下,企業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會計主體與法律主體(法人)並非對等的概念,法人可作為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壹定是法人。

2,持續經營。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3,會計分期。食業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其中,中期是指短於壹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4,貨幣計量。企業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在我國,企業會計通常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企業,可以選定其中壹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