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違法。財務私自改賬當然是不合法的。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法律責任1、有上述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尚不構成犯罪的,對單位處以5000元至100000元罰款3、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人員,處3000元至50000元罰款4、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到開除的行政處分5、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
第四條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五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照本法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