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行政級別:正科級
1.2主要職責
1.協助關黨組研究貫徹落實海關總署、青島海關的指示部署,研究起草本關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和綜合性的請示、報告、領導講話、會議文件等重要文稿。
2.協助關領導組織全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負責關長例會、關務會議、全關大會等會議的組織和保障,並負責檢查、監督會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
3.組織落實上級領導和關領導的批示,督促檢查並組織落實關領導布置的政務工作。
4.負責協調本關各單位、部門之間的工作聯系和配合,協調處理涉及多部門的有關事項。
5.負責收集、匯總本關各單位、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報告。
6.負責審核以日照海關名義制發的各類文電。
7.負責文電收發、印制和立卷歸檔工作。
8.負責本關機要保密管理工作。
9.負責編發本關信息,組織指導對外宣傳和新聞報道工作。
10.負責對外聯系、溝通及海關社會公關工作。
11.掌管日照海關印信,統壹審核、刻制有日照海關字樣的各類印章。
12.負責政務信息化工作,組織協調辦公自動化系統的方案規劃、內容設置及日常管理維護。
13.研究制定行政值班、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14.負責各種接待事務的協調管理工作和信訪工作。
15.負責海關學會工作,組織關員開展政策研究;負責日照海關史誌工作。
16.負責對因公出國(境)項目進行審核並上報總關審批。
17.負責上交禮品、禮卷的登記、管理工作。
18.負責日照報關大廳電子顯示屏的內容設置及日常管理維護;負責公用報刊雜誌的訂購工作。
19.辦理關黨組和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1行政級別:正科級
2.2主要職責
1.負責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工作的具體實施。
2.負責辦理幹部選拔、任免、調配、交流等手續。
3.負責管理在編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退休、辭職、辭退。
4.負責管理在編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考勤、請假、休假。
5.負責管理人事檔案,進行人事統計。
6.負責管理關銜工作。
7.負責辦理幹部、工人技術職稱評定報批工作。
8.負責管理離退休人員;負責對機關臨時工勤人員實施職能管理。
9.負責處理人事方面的人民來信、來訪。
10.負責落實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設、海關文化建設的具體措施。
11.負責落實基層建設和準軍事化海關紀律部隊建設的具體措施。
12.負責擬定教育培訓工作計劃,做好教育培訓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13.負責選派人員參加脫產學習和培訓;建立和維護教育培訓檔案;負責各類學歷、學位的審核報批工作。
14.負責因私出國人員手續的審核並上報審批,負責因公出國人員政審手續的上報審批。
15.負責組織報關員資格全國統壹考試,接受總關委托受理審查報關員資格申請,頒發報關員資格證書。
16.負責管理計劃生育工作;負責辦理戶籍等手續。
17.辦理關黨組和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1行政級別:正科級
3.2主要職責
1.負責日照海關統計業務。
2.結合日照海關實際情況,開展業務政策調研,組織實施青島海關推出的各項業務改革。
3.協同辦公室負責綜合性業務會議的會議準備、會議紀要起草、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
4.負責對各業務部門的重大業務請示提出處理意見,對業務疑難問題視情組織合議或請示總關,做好有關批示的督辦落實。
5.負責組織業務規章制度的審核、修訂。
6.負責與口岸涉外單位的業務聯絡以及與海關有關部門之間的業務聯系配合。
7.負責日照海關法律事務接待工作,辦理報關單證明聯等海關對外業務單證的核對;聯絡法律小組,開展普法宣傳。
8.履行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職能,負責案件審理委員會會議的提請召開、會務籌備及紀要整理。
9.負責按照總關要求搜集整理行政復議材料,提出答辯意見;組織參與涉及本關行政復議的應訴工作。
10.負責實施知識產權保護職能管理,承辦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協調聯絡侵權貨物的處置。
11.負責商品預歸類和歸類問答的前期審核、上報工作。
12.負責對外業務咨詢。
13.辦理關黨組和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1行政級別:正科級
4.2主要職責
1.負責日照口岸(日照申報現場,以下稱日照申報現場)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接單、單證審核、計算機放行。
2.負責日照申報現場進出口關稅、代征稅的征收、退補、核註。
3.負責日照申報現場進口貨物滯報金計算、征收,滯報金減免的初審、報批。
4.負責日照申報現場進出口貨物的審價、歸類工作。
5.負責日照申報現場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撤銷。
6.負責日照申報現場進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簽發。
7.負責保金保函備案、核銷及辦理保證金的收取和退還手續。
8.負責進出口貨物的結關、理單工作。
9.負責接受日照申報現場通關業務節假日加班預約申請,負責對與本科室業務有關的通關業務、稅則歸類的咨詢、解釋工作。
10.辦理關黨組和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1行政級別:正科級
5.2主要職責
壹、負責對本口岸(4202現場,下同)海關監管場所、進出境運輸工具、進出口貨物的實際監控、監管。
二、負責接受本口岸運輸工具的申報,船舶噸稅的征收手續,進出境船員行李物品的驗放工作。
三、負責進口艙單的核對、變更、確認,出口艙單的核對、變更、核銷,進出口報關單理單,出口報關單結關工作。
四、負責本口岸進出口溢裝卸貨物、超期未報貨物及國際航行船舶放棄物品的監管、清查、移交。
五、負責國際航行船舶供退船物料、物品的監管,免稅商品的入出庫、銷售、核銷等監管工作。
六、負責接受本口岸液體化工品、散裝植物油接卸申請,辦理審批手續。
七、負責下達查驗指令,細化查驗指令,並對進出口貨物實施查驗、提取樣品工作。
八、負責取樣送檢、進口貨物申報前查看貨物或提取貨樣,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驗估工作。
九、負責轉關運輸貨物申報單的審核、放行、核銷工作。
十、負責本口岸進出口貨物的實貨放行工作。
十壹、承辦關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1行政級別:正科級
6.2主要職責
1.負責轄區內企業加工貿易貨物的登記備案工作。
2.負責加工貿易貨物的中期管理及核銷工作。
3.負責轄區內外資減免稅項目備案、減免稅審批以及外商常駐人員自用物品審批、留學回國服務人員購買免稅國產汽車審批工作。
4.負責減免稅設備、加工貿易項下不作價設備的後續管理工作。
5.負責轄區內保稅倉庫的設立、保稅倉庫貨物出入庫審批工作。
6.負責加工貿易商品單耗標準制定工作。
7.負責本科室查發案件的移交工作。
8.辦理關黨組和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1行政級別:正科級
7.2主要職責
1.負責轄區企業稽查工作,組織實施常規稽查、專項稽查、驗證稽查、貿易調查。
2.負責轄區價格核查的組織實施工作。
3.負責JC2006系統本關數據的管理、錄入、維護工作;編制、報送與本科有關的業務統計報表。
4.負責稽查業務卷宗的管理工作。
5.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宜。 8.1行政級別:正科級
8.2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訂本關風險管理的工作規範、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和協調本關各有關科室開展綜合風險分析與研究,為業務工作提供有效的風險信息支持;
3.負責組織本關範圍內的風險信息及案例交流,做好采集報送工作;
4.負責組織本關範圍內的風險信息標準化加工及處置;
5.負責對各科室風險管理工作進行監控與監督,組織開展風險管理各項工作績效綜合分析與評估;
6.負責轄區內企業註冊、企業分類、報關企業的管理、報關員管理等工作;
7.負責組織開展企業或行業守法測量、商品風險測量和風險識別,規範企業進出口行為,推動企業信用管理;
8.辦理報關企業、報關員註冊登記許可審批、對報關員記分進行管理;
9.負責與山東報關協會的聯系、協調和本關轄區會員發展工作;
10.負責企業、報關員等業務卷宗的管理工作;
11.負責完成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9.1行政級別:正科級
9.2主要職責
壹、負責日照口岸進出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的查驗、征稅、放行等監管工作。
二、負責辦理客箱班輪進、出境申報以及船舶噸稅征收、噸稅執照簽發等工作。
三、負責對客箱班輪所載進出境貨物裝卸實施監管。
四、負責對客箱班輪上下船用物料、物品實施監管。
五、負責對客箱班輪船員及其他上下人員攜帶物品實施監管。
六、負責客箱班輪在港期間碼頭巡視、船舶監控等工作。
七、負責口岸免稅商店免稅品的入出庫、銷售、核銷等工作。
八、承辦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1行政級別:正科級
10.2主要職責
1.負責本關技術工程項目方案的制定、論證以及有關的協調、施工等工作。
2.負責政務信息化及其他應用系統的開發、移植、維護工作。
3.負責本關技術設備的配備、使用、維修、調撥、報損、報廢和管理工作。
4.協助人事教育科做好本關技術培訓工作。
5.負責本關各類業務單證的防偽技術鑒定工作。
6.協助有關部門編制科技經費的預算、追加預算,負責技術專項經費的申請工作。
7.負責有關數據的接收和傳輸。
8.負責本關計算機系統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9.辦理關黨組和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1.1行政級別:正科級
11.2主要職責
1.編制、上報日照海關及緝私分局經費預算。
2.組織其他收入,保障海關各項工作正常運轉的資金需要。
3.研究確定經費開支範圍及標準,進行會計預審、報銷和核算工作。
4.負責核銷、反饋稅收、罰沒收入、其他收入,確保國家財政資金及時、足額、準確入庫。
5.負責行政性收費職能管理工作,辦理收費許可、收取、匯繳、檢查等工作。
6.負責管理本關賬戶,辦理資金結算。
7.負責本關罰沒財物管理、拍賣工作。
8.負責國有資產的職能管理。
9.負責政府采購職能管理,組織預算上報、統計、培訓工作。
10.負責本關基本建設職能管理,負責項目報審、投資計劃編制、基建資金核算和管理。
11.負責本關收費票據領取、發放、核銷等管理工作。
12.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反映、分析預算執行、稅費征管及財務管理情況。
13.負責以上財務檔案管理工作。
14.組織實施節約型海關建設工作。
15.負責日照海關機關服務中心及其經濟實體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指導服務中心財務管理工作。
16.參與本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的研究、決策,加強財務監督。
17.辦理關黨組和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2.1行政級別:正科級
12.2主要職責
1.根據國家、海關總署、青島海關有關的廉政規定,監督、檢查本關各單位、部門廉政建設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2.對貫徹國家法令、政令、海關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開展業務執法審計。
3.負責行業作風建設工作。
4.負責反腐倡廉的宣傳教育工作。
5.對本關人員任免、獎懲提出廉政監察建議。
6.負責本關人員廉政勤政等情況調查研究工作。
7.受理對本關人員的檢舉、控告,經授權調查關員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提出處理意見。
8.負責本關經費、預算外資金、查私辦案費、稅費征管、罰沒收入、基建經費、大修經費等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
9.聯系、組織、協調接受外部、上級督察部門審計事宜,落實上級督察審計部門的督察審計意見建議;配合總關開展關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0.負責行風廉政、審計檔案的管理和各類報表的匯總上報。
11.負責與地方紀檢監察、審計、糾風等部門的聯系。
12.辦理關黨組和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3.1行政級別:正科級
13.2主要職責
1.負責轄區監管場所審批、註冊、備案、變更、註銷等管理工作。
2.負責轄區免稅店設立審批、註冊、備案、註銷等工作,負責轄區免稅店免稅商品的異地調撥審批、核查等管理工作。
3.負責轄區進出境運輸工具服務企業的審批、註冊、備案等管理工作。
4.負責轄區承運海關監管貨物境內運輸企業、運輸工具的註冊申請、備案、年審及管理工作。
5.負責轄區新建外貿碼頭開放驗收的初驗、報批等工作。
6.負責轄區監管領域的風險分析、風險調研、風險布控。
7.負責匯總、審核、分析、上報與監管類業務有關的業務報表。
8.負責執勤武警的聯系配合工作。
9.負責日照海關視頻監控中心的監控及日常管理工作。
10.負責轄區監管查驗設備的申請、驗收登記、入庫管理、分配調撥以及監管查驗設備的績效統計、分析等。
11.承辦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4.1行政級別:正科級
14.2主要職責
1.負責對日照保稅物流中心內企業進行備案管理;
2.負責對日照保稅物流中心內企業的監管;
3.負責對進出日照保稅物流中心貨物的出入庫管理、核查和監管;
4.負責辦理進出日照保稅物流中心貨物的接單審核、審價、稅費處理、查驗、放行等工作;
5.負責受理、審核、審批企業的保函申請,辦理報關單刪改等工作;
6.負責進出日照保稅物流中心貨物結(付)匯、退稅等進出口報關單證明聯的簽發工作;
7.負責對進出日照保稅物流中心轉關貨物的監管工作;
8.負責對日照保稅物流中心的巡查工作;
9.負責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宜。 15.1行政級別:正科級
15.2主要職責
1.負責本關固定資產的購置、調配、維修、報廢管理。
2.負責本關車輛的購置、調度、管理、維修工作及燃料的購置、使用和管理。
3.負責機關辦公樓及職工宿舍樓公用部分的修繕和管理。
4.負責本關水、電、暖及空調、電梯等設備的維修管理。
5.負責職工用水用電查表登記,並及時通知財務裝備科扣繳費用。
6.負責機關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
7.負責職工宿舍區域及辦公區域的綠化管理。
8.負責生活區域、辦公區域的安全保衛及對保安人員的管理工作。
9.負責生活區域、辦公區域及辦公大樓的消防安全工作。
10.負責在經營範圍內開展經營活動。
11.負責愛國衛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2.負責固定資產的職能管理。
13.辦理關黨組和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5.1主要職責
1.負責本關辦公室及緝私分局辦公室安排的接待工作。
2.負責本關幹部職工的食堂工作。
3.配合相關單位、部門,做好各類會議及短訓班的接待服務工作。
4.負責培訓基地的餐飲、客房經營工作。
5.負責培訓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按規定做好基地臨時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
6.辦理關黨組和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7.1主要職責
1.負責編制項目立項報告。
2.組織工程項目各階段報審工作。
3.組織工程項目招標工作。
4.組織工程項目勘察、設計工作。
5.組織工程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及綜合協調工作。
6.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7.組織對工程決算的審計工作。
8.辦理關黨組和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8.1主要職責
1.負責基層黨的組織工作。開展黨員發展和黨員信息管理、組織關系接轉、黨費收繳等工作。
2.負責制定和落實黨內有關工作制度,加強黨員的思想教育,組織落實“三會壹課”、民主評議黨員等活動。
3.負責各黨支部的設置,指導各黨支部開展活動,並對各黨支部工作進行考評。
4.指導機關工會工作,加強活動場所管理,組織開展文體活動。
5.指導團支部和青工委工作,組織各級青年文明號的創建、申報、復審工作。
6.協助落實機關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的具體措施。
7.辦理關黨組和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