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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作為記賬憑證,什麽時候寫在借方,什麽時候寫在貸方?

1.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銷售收入/其他收入。

相關稅費(如有)

2.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簡單來說,“應收賬款”就是應該收到但沒有收到的錢。開票時,應收到並記入借方,說明未收到的錢增加了。如果別人給了錢,說明已經收到了,在出借人那裏有記錄,說明沒有收到的錢減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