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對方確實多付了,以後還會和對方做生意,就計入“預收賬款”。如果科目設置中沒有該科目,也可以過帳到“應收賬款”的貸方,結賬時可以轉入報表的“預收賬款”。
2.如果對方確實多付了,而且以後和對方沒有業務往來或者對方付錯了公司,則計入“其他應付款”。過了壹定時間(比如兩年)對方還沒有歸還,可以計入“營業外收入”(新準則)或者“資本公積”(舊企業會計制度),但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3.對方沒有多付,只是公司漏了收入,所以最簡單的就是把收入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