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補充折舊分錄
借方:制造費用(用於生產的固定資產折舊)
管理費用(行政固定資產折舊)
銷售費用(銷售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
在建工程(項目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
其他業務成本(經營租出的固定資產折舊)
貸項:累計折舊
如果追加折舊是跨年度的,則匯總本年金額:
借方:上年損益(本年前金額)
制造費用(生產用固定資產折舊)
管理費用(行政固定資產折舊)
銷售費用(銷售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
在建工程(項目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
其他業務費用(經營租出固定資產折舊)(本年金額)
貸項:累計折舊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指企業對以前年度多收或少收的收入或費用進行調整,以不影響本年利潤總額的科目。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結轉待調整的損益金額,收入少計、費用多計,增加利潤時記為貸方,收入少計、費用多計,減少利潤時記為借方。
什麽是固定資產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系統地分配折舊額。應計折舊是指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值後的金額。對於已提折舊的固定資產,還應扣除已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累計金額。
固定資產之所以要折舊,是因為固定資產是用來生產產品的,是有成本的。它的價值,也就是它的成本,需要計入產品的成本。
根據會計準則,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按照預計價值確定成本,計提折舊;竣工決算後,將按實際成本調整原暫估價值,但無需調整原計提的折舊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