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2023年上海初會考試時間:
第壹階段報名2023.02.13-02.17
第二階段報名2023.02.24-02.28
線上繳費時間2023.02.13-02.28
打印準考證2023.05.08-05.11
(二)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 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 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 具有本市戶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習),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近2年內(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或報名時本市社保處於正常繳費狀態。
5. 已在本市完成會計人員信息登記。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 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 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四)本通知所稱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五)本通知所稱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在本市會計人員信息系統中的相關信息(包括歷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信息),是判斷報考人員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據。
(六)符合報名條件並在本市合法就業或求學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在本市報名並在本市參加考試。
(七)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境外人士參加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考試試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滬人社規〔2019〕40號)的有關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新片區)合法工作的境外人士,經新片區管委會審核後,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