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確會計年度和折舊年度的區別:
會計年度從65438+10月1到65438+2月31,折舊年度從開始折舊的月份起* * * 12個月。如2002年6月20日購入固定資產,金額為15萬元,折舊年限為5年。那麽第壹個折舊年度是從2002年7月1到2003年6月30日。第壹個折舊年度的折舊額為15× 5/15 = 5(萬元),該固定資產2002年的折舊額為15× 5/65438+。
對於問題中的例子:折舊年度與會計年度不同。第壹個折舊年度應計提的折舊為20000×40%,第二個折舊年度應計提的折舊為20000× (1-40% )× 40%,而企業2002年計提的折舊包括第壹個折舊年度的9個月和第二個折舊年度的3個月,以此類推...
所以:
2001年計提折舊= 20000× 40 %× 3/12 = 2000(元);2002年計提折舊= 20000×40%×9/12+(20000-8000)×40%×3/12 = 7200(元);2003年計提折舊=(20000-8000)×40%×9/12+(20000-8000-4800)×40%×3/12 = 3600+720 = 4320(元
在雙倍余額遞減法下,折舊在最後兩年按直線法計提。本題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為5年,2001年9月購入,2001年6月開始計提折舊,到期日為2006年9月底,最近兩個折舊年度為2004年6月至2004年10月。
2004年計提折舊=(20000-8000-4800)×40%×9/12+(2000-8000-4800-2880-200)÷2×(3/12)。2005年計提折舊=(20000-8000-4800-2880-200)÷2 = 2060(元);2006年計提折舊=(2000-8000-4800-2880-200)÷2×(9/12)= 15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