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公司車險理賠應計入其他應收款中。
會計分錄為:
(1)理賠中發生壹些支出及費用時:
借:其他應收款-理賠款
貸:銀行存款/現金
(2)收到公司車險理賠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理賠款
如果其他應收款借方有余額:
借:營業外支出
貸:其他應收款-理賠款
如果其他應收款貸方有余額:
借:其他應收款-理賠款
貸:營業外收入
(壹)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其他應收款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二)其他應收款主要包括:
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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