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會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探索科學、客觀、公正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方法,在總結2003年浙江、湖北兩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04年擴大了16省市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試點工作。2005年至2007年,擴展到北京、天津、河北、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等省。
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29個省區市開展了試點。2009年,繼續在全國範圍內實行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與評價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