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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會計分錄的要求

第壹:先借後貸;借貸要分開寫,金額的文字和數字要錯開;在壹貸多貸或壹貸多貸的情況下,要求借款人或貸款人的文字和數字必須對齊。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應在借方後面壹個空格,表示借方在左邊,貸方在右邊。會計分錄有兩種: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其中簡單分錄是借壹筆貸款的分錄;復合分錄有壹貸多貸分錄、壹貸多貸分錄和多貸多貸分錄。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清晰,壹般不宜將不同的經濟業務合並,多借多貸編制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