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按照我國勞動法規定的話,這本來是壹個非常簡單的事情,因為如果我們在這個用人單位上班的話,他是需要給我們繳納社保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壹旦發生工傷意外的話,就可以按照社保的流程來進行賠償。但是這壹次,福建福清的這個公交車公司認為員工已經自願放棄了是吧?並且簽訂了協議,所以他們不需要走正常的工傷賠償程序。在這裏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就算員工放棄了社保的簽訂,那麽發生工傷意外的時候,公司也是需要進行賠償的。所以在這裏告訴大家這壹點,今天我們就來探討壹下這個事情當中的哪些細節需要我們反思。
第壹,這名員工主動的放棄了自己的社保。
首先在這裏我並不是指責這名公交車司機,可能她真的認為自己手裏邊兒多壹些現金比較好,畢竟有的家庭的確就是需要這壹筆現金,所以他才會放棄了自己的社保。而且從現場的反應可以看出,在他生命的最後壹刻,他依舊是在保護公交車上的司機,把車穩穩地停在了路邊。所以在這裏給他點壹個贊。但是我們要知道,我們作為員工,其實擁有社保對我們是非常好的壹件事情。
第二,如何看待公司的扯皮?
在事情發生之後,家屬想要索取賠償,但是公交車司機卻表示,他之前已經放棄了自己的社保部,想要走工傷賠償程序。很明顯,這個時候如果稍微被他迷惑壹點,就真的可能放棄了這樣的程序。所以最後人社局才站出來表示,就算妳沒有幫別人繳納社保,但是妳們存在的用工事實。而且根據當時的監控錄像也可以看出,他的確是處於工作崗位上,為什麽不能按照工傷保險的處理?
第三,如何看到這樣壹種現象?
說實話,我也從業多年,跟很多的小老板打過交道,發現其實他們公司的很多員工都沒有講到社保,但是在這麽大的公交車公司還存在這樣的現象,我是萬萬沒有想到的,為了省那麽壹點錢,完全沒有把公司員工的安全和利益放在眼裏。我感覺這樣的行業亂象的確是需要進行整治才可以,因為只有將社保完整的繳納,才能夠最大程度上的保證我們這些員工的權益。可能很多人沒有認識到這壹點,也需要大家***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