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待處理財產損益_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貸款: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註意:只有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毀損,才應該轉出相應的進項稅。
對於發生盤虧的存貨,應根據盤虧的原因進行轉移。
屬於限額內損失和存貨日常收發計量中的誤差,即正常損失,經批準後轉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對於應由過失人賠償的損失,應作如下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對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存貨損失,即非正常損失,應作如下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其他不能收回的損失,經批準後記入“管理費用”科目。
借:管理費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