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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會計的假設

常規財務會計的會計假設包括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貨幣計量四個方面。由於破產會計的外部社會經濟環境與常規財務會計有所不同,因此其會計假設亦發生了變化。

1.對會計主體假設的影響。

會計主體假設為確定和計量任何壹個特定企業所具有的經濟資源及所進行的業務活動提供了基礎,同時,也為規範計量和報告所涉及的範圍提供了基礎。企業在申請破產以後,仍在繼續經營之中,在法律上並沒有被宣布終止經營活動,因此,企業主體依然是原來的主體。企業進入和解整頓階段,同樣是以原有身份進行自我挽救活動,此時,企業的財產、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均無實質性變化,會計主體仍然沒有發生實質性變化。但在企業宣告破產以後,情況就發生了根本變化,企業將由清算人接管,企業對本身所擁有的資產實際上已失去管理和處置權。壹切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事宜均將歸清算人負責,並將由清算人出面,代表企業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和承擔民事責任。應當指出,在破產清算期間。由於企業作為法人已名存實亡,所以企業會計主體所依賴的計量基礎和計量對象的實體已經消亡,原來意義上的會計主體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2.對持續經營假設的影響。

持續經營假設是制訂會計原則和選擇會計方法的出發點,如企業財產計量。費用分配、折舊計提等均建立在此假設的基礎上,在破產清算階段雖然會計主體發生了實質性變化,但會計主體仍然存在,而其他假設則受到破產的直接沖擊,就持續經營假設而言,企業壹旦宣告破產,則根本上改變了持續經營假設的基礎,企業從正常經營轉向清算,要求會計人員采用清算的觀念,而不是繼續經營的觀點。破產會計不再服務於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決策和投資者的投資決策,而主要服務於企業既有的各種債權人(包括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破產清算機構。

3.對會計分期與貨幣計量假設的影響。

會計分期與貨幣計量假設都是以持續經營假設為前提,由於破產清算從根本上改變了持續經營假設,從而就直接影響到會計分期假設與貨幣計量假設。在破產清算時,雖然仍然需要運用貨幣去計量破產企業的資財和清算人的經濟業務活動,但破產會計必須運用的計量屬性是現行變現價格,由於現行變現價格具有不穩定性,從而在壹定程度上動搖了市值穩定的假設。這裏應特別指出,在破產會計領域,貨幣計量屬性受到直接沖擊是短暫的。會計分期假設是基於社會再生產過程管理與控制的需要,企業壹旦破產,便進入破產清算階段,此時。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已經終止,沒有必要劃分會計期間,因此會計分期實質上已不復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