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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認識企業的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關系

會計的產生早於稅收,但在稅收產生之後,會計與稅收就有了不解之緣。不論是稅務征管機關,還是納稅人,稅收與會計都是息息相關及密不可分的。現代稅收離不開會計,離開會計的稅收是無法進行的,因為現代集團化企業的經營規模大、範圍廣,如果沒有會計的核算與監督管理,稅收就失去了準確的征收依據;現代會計也無法脫離稅收,因為稅收是為實現國家職能服務的,是具有強制性和無償性的。稅務機關代表國家要征稅,以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企業要計稅、繳稅和進行稅務籌劃,以實現企業的稅收利益。稅收使征納稅雙方的利益連在壹起,也使征納稅雙方不斷發生矛盾。

中國曾長期實行單壹的計劃經濟體制,與此相對應的是高度集中的財務管理體制。由於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所有制形式是單壹的,所以當時企業的會計核算是為了國家實施財政收支、財政管理而進行的。再加上當時稅制不成體系、簡單而又多變,不可能、也無必要對納稅人的會計核算提出像現在這樣的具體要求。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以及所得稅為標誌的稅收不斷法制化,企業所有制形式的多樣化和多元化,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建立、企業會計的不斷規範化,特別是國家對會計行業進行的改革,使得會計準則、會計制度正逐步走向與稅法適當分離的道路。

壹、財務會計與稅收產生差異的原因

(壹)服務對象不同造成的目標不同

這是產生差異的根源。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頒布的新企業會計準則中的基本準則明確定義: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等。稅收的取得必須依靠稅法來作為保障,而制定稅法的目標是規範稅收分配秩序,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實現,通過公平稅負為企業創造平等競爭的外部環境,並運用稅收這壹經濟杠桿調節經濟活動的運行。由於會計與稅法的規範目的和出發點不同,如果我們強求會計準則與稅收法規壹致,不利於正確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況且,我國的稅收法規體系還處在健全之中,要使會計制度得以很好地貫徹,並與國際會計慣例趨同,必須遵循會計和稅收相分離的原則。既然會計與稅收的分離是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的前提。並且稅收與會計的分離是包括我國在內的壹種國際趨勢,那麽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分離也是壹種必然。分離是為了會計充分發揮自身的多重功能,例如財務功能、稅務籌劃功能、管理功能等。財務會計主要服務於投資人、債權人,為其提供按會計制度編制的通用財務會計報告,並為計稅提供基礎性會計資料。而通用財務會計報告難以滿足稅務機關的需要,因此需要服務於稅務征收機關的稅務會計為其提供符合稅法要求的稅務會計報告(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報資料),同時也為納稅人進行稅務籌劃提供決策依據。這些都是稅務會計應該從財務會計中獨立出來理由,這樣既保護了國家利益,也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

稅務會計資料大多來自財務會計,在進行納稅調整、計算,並做納稅調整會計分錄後,再反映在會計賬簿和報告中,這就決定了稅務會計既要熟悉財務會計又要精通稅法。如何正確認識並處理好會計法規與稅法規定之間的差異,是廣大會計工作者、社會中介機構執業人員、稅務人員等面臨的壹個現實而重要的問題。

(二)計量的標準、依據不同

稅法和會計制度最大的差別在於收益實現的時間和費用是否可抵扣,它又集中體現在會計原則與稅收原則的差別上。

1.稅收制度是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的混合,而企業會計制度堅持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稅法之所以采用壹定的收付實現制,是為了稅收征管上的更為簡便、直觀以及收付實現制與現金掛鉤,能保證納稅人有立即支付稅款的能力。

2.2006年的新會計準則中規定會計計量屬性主要包括: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這五種方法,而歷史成本的客觀性和可驗證性是稅收征管的核心要素,所以稅法中歷史成本成了最主要和最堅實的基石。只有堅持歷史成本原則,才能做到納稅有據可查,並有效約束計稅過程中的主觀性和隨意性,維護稅收的確定性原則

3.會計核算中的配比原則是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而稅法中的配比原則還需要同時遵循相關性原則和歷史成本原則。例如:稅法中贊助支出、擔保支出等視為與應稅收入不相關,因而規定不得在稅前扣除;稅法中提取的各種減值準備恪守歷史成本原則,只有在實際發生後才可以在稅前扣除。

4.會計核算中的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和謹慎性原則在稅法中並不采用。因為這兩項原則盡管在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中給予了明確性的規定,但在實際工作中仍然需要較多地利用財務人員的專業判斷。稅法對計稅依據、計稅方法的規定具有高度的剛性,它不容許摻雜主觀性的判斷或估計,否則稅收征管的隨意性現象就會滋生蔓延,納稅人利用其“判斷”延遲納稅,甚至不繳稅或者少繳稅的現象就難於遏制。所以我國稅法對諸如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壞賬準備金可在稅前扣除的提取比例等等都作了嚴格規定。

二、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的意義

以上只是列舉了會計和稅收中存在的主要差異,是大原則方面的差異,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存在的細化差異以及需要進行的納稅調整更多,這就促使我們思考以下的問題:第壹,在復雜繁多的經濟業務發生以後,由誰負責識別和處理這種差異,特別是所得稅的計稅過程是壹次性將壹年的差異逐項計算並調整。第二,針對這些差異,如何建立科學的內部管理制度使兩者之間的差異得到事先、事中和事後的控制。第三,由於壹些時間性差異所帶來的納稅調整過程可能涉及若幹個會計期間,應通過何種必要的輔助手段幫助企業記錄、調整和申報這些差異。第四,稅法中對納稅人會計核算有特殊要求的,例如:營業稅納稅義務人兼營不同營業稅稅率的應稅勞務,必須分別、準確地核算不同的營業額,並分別使用規定票據,否則從高適用稅率。這些問題都指向壹個方向,那就是必須重視稅務會計的工作和重要性,沒有設置專業人員負責稅務會計的企業,以及在稅收征管工作中沒有針對這些差異制定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