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工會經費的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工會經費扣除比例
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這二項,其中2%工會經費是經費的最主要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規定:“第四十壹條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工會經費使用範圍
工會經費使用範圍
1、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產生的支出;
2、基層工會應當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於會員活動支出;
3、工會直接用於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
4、工會培訓工會幹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
5、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
6、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7、宣傳活動支出。包括工會組織日常的學習、勞動競賽,舉辦各種報告會、展覽會、講座和其他技術交流的宣傳費用,以及各種宣傳工具的購置維修和集體訂閱的報刊雜誌等支出。
8、文藝活動支出。包括工會開展業余文藝活動所需的設備購置費和維修費,舉辦聯歡會,藝術展覽到這些文藝活動的經費;還包括工人文化宮、工人俱樂部、工人圖書館的設備購置維修和日常經費。
9、體育活動支出。包括工會舉辦的各種體育活動的設備購置維修費、經費、運動用品和服裝費。
10、工會幹部訓練費,是指培訓工會專職人員的費用。
11、工會行政費有關支出。包括工會專職人員的人員經費、辦公費、差旅費等費用。
12、補助支出。包括工會會員的困難補助和職工集體福利事業的補助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