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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社會保障會計問題

妳不能。妳寫的會計分錄的借方和貸方不相等。會計分錄必須按照“借必有貸,貸必相等”的身份書寫,具體為:

發工資的時候

借方:應付工資(應付)6000元。

貸款: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1133.60

貸款:銀行存款(實際發放)4866.40

應計時間

借:管理費-工資6000。

貸款:應付工資-工資6000。

繳納社保時

借:管理費-社會保障3639.20

借方: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1133.60

貸款:銀行存款477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