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區分記賬憑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帳憑證?
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是指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的內容加以歸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填制的會計憑證,作為登記賬薄的直接依據。
1,記賬憑證的種類
記賬憑證按照其反映的經濟業務的內容來劃分,通常可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
(1)收款憑證
收款憑證,是指用於記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記賬憑證。收款憑證根據有關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收入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是登記庫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有關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等賬簿的依據,也是出納人員收訖款項的依據。
(2)付款憑證
付款憑證,是指用於記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付款業務的記賬憑證。付款憑證根據有關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是登記庫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有關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等賬簿的依據,也是出納人員支付款項的依據。
(3)轉賬憑證
轉賬憑證,是指用於記錄不涉及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業務的記賬憑證。轉賬憑證根據有關轉賬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是登記有關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等賬簿的依據。
擴展內容:
1,原始憑證概述:
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指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原始憑據。原始憑證的作用主要是記載經濟業務的發生過程和具體內容。
2,常用的原始憑證:
常用的原始憑證有專用收款收據、增值稅專用(或普通)發票、差旅費報銷單、產品入庫單、領料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