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畢業證書會註明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並在下方註明考生姓名、身份證號、證書號,在個人信息下方註明考生所選專業、本科學歷,並註明全部課程通過審批,準予畢業。
自考壹年有兩次申請畢業的機會,分別是上半年的6月和下半年的2月。壹般上半年申請畢業的6月份領畢業證,下半年申請畢業的4月份領畢業證。考生應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申請畢業,符合條件的考生也可申請學士學位。
壹般來說,考生要取得自考畢業證書,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完成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理論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完成專業規定的實踐課程考核,取得合格成績;經鑒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報考本科畢業證的,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以上學歷。
此外,考生選擇的專業以及大專/本科階段的學歷也會在個人信息下註明,以便用人單位等個人了解考生的學習情況和學術水平。證書有兩個章,壹個是省自學考試委員會的章,壹個是考官所在大學的章。這兩章的存在進壹步證明了證書的合法性和權威性。
從2003年開始,為了體現國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自考畢業證書上也會顯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字樣。雖然自考文憑的含金量略低於統招生,但其國家認可教育部電子註冊對進壹步提升個人學歷背景和職業發展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