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需要英語成績。
加拿大大使館公布的移民分數是67。相對於這個條件,只有碩士學歷和英語優秀的人才能成功,但實際上如果妳能達到63,大使館是有內部調劑分數的。
加拿大技術移民最新評分標準
因素因素新法律標準
教育程度25
語言語言24
經驗工作經驗21
年齡年齡10
安排就業提前安排就業10
適應性個人適應性10
總數總計100。
因素新法律標準
教育程度最高分25分。
大學學位
博士、碩士(至少17全日制學歷或同等學歷)25
兩年以上學士學位(至少15年全日制教育或同等學歷)22
兩年制學士學位(至少14全日制教育或同等學歷)20
壹年制學士學位(至少13年全日制教育或同等學歷)15
職業培訓或非大學學位
三年制大專或職業培訓(至少15全日制教育或同等學歷)22
兩年制大專或職業培訓(至少14全日制教育或同等學歷)20
壹年制大專或職業培訓(至少13年全日制教育或同等學歷)15。
壹年制大專或職業培訓(至少12全日制教育或同等學歷)12。
高中教育
語文語言最高分24。
第壹語言。熟練程度(聽、說、讀、寫)4
中等水平(聽、說、讀、寫)2
基礎熟練程度(聽、說、讀、寫)2-1
否(聽、說、讀、寫)0
最高分(四種能力之和)16
精通第二語言(聽、說、讀、寫)2
中等水平(聽、說、讀、寫)2
基礎熟練程度(聽、說、讀、寫)2-1
否(聽、說、讀、寫)0
最高分(四項能力之和)8
經驗工作經驗最高21分。
壹年技術工作經驗15
兩年技術工作經驗17
三年技術工作經驗19
四年技術工作經驗21
年齡年齡高達10分。
10分21-49歲
每年減少兩分,21歲以下。
49歲以上
加拿大安排就業預安排就業最高分10。
HRDC 10批準的加拿大職務
加拿大的申請人如果有以下臨時工作可以獲得積分
由HRDC批準,包括工業部門,10
享有國際認可(如NAFTA)或有重要利益(即內部轉移)10。
適應性最高個人適應性10分。
配偶或同居伴侶的教育水平5-3
在加拿大至少有壹年全職法律工作經驗
在加拿大至少兩年全職法律工作經驗
在加拿大非正式工作
預先安排的就業因素得分5
加拿大親屬關系5
總計高達100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