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付結算辦法》自1997 65438+2月1日起施行,6月1988 19年2月發布的《銀行結算辦法》同時廢止。二、自1997 1月65438日起,取消國有商業銀行簽發50萬元人民幣大額銀行匯票通過人民銀行清算資金的規定;商業銀行跨系統匯款和系統內50萬元(含)以上大額匯款仍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清算匯出。三、華東三省壹市銀行匯票結算辦法和會計核算程序將另行下發,在新辦法下發前,仍按現行辦法執行。四、銀行要加強領導,做好宣傳、培訓和組織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支付結算辦法》的順利實施。
請將《支付結算辦法》執行中的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中國人民銀行
壹九九七年九月十九日
支付和結算方式
第壹章總則第二章註釋第壹節基本規定第二節銀行匯票第三節商業匯票第四節鈔票第五節支票第三章信用卡第四章結算方式第壹節基本規定第二節匯兌第三節托收承付第四節委托收款第五章結算紀律和責任第六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