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及其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
2.在學校範圍內轉專業,經學校批準後,由市教育局備案。
3.轉學到其他學校的,由轉入、轉出學校分別出具證明,填寫市教育局統壹印制的轉學申請表。原學校和轉入學校蓋章後,轉出學校由市教育局審批。
4.從外省市轉入的學生,由原學校所在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出具證明。
5.市教育局辦理轉學手續,原則上安排在每學期開學前壹周內和開學後壹周內。
處理時間:壹周。
收費標準:不收費。
服務機構名稱:市教育局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辦公地點:延安壹路29號B座301室。
服務受理時間:每學期開學前後壹周。
咨詢投訴電話8271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