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定試行辦法》的規定,在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正式發布考試成績後30日內,考生本人認為公布的成績與本應達到的成績有差距的,可以向考試辦公室申請單向考試,申請核定成績。
考試科目
考試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考生只有在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後,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
專業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專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壹、試卷二);
考試範圍:由財政部考試委員會在公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大綱——專業階段考試(2021)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大綱——綜合階段考試(2021)。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